巴瑞德射线防护 http://www.baruide.com 更新时间 2005-8-18 9:26:00 录入:Admin |
提示:1.到医院做X射线检查,患者有权利要求医生提供防护服。2.X射线虽有辐射,但偶尔一两次短时间的检查,对人体危害有限。3.孕妇、小孩做X射线检查时,一定要穿防护服。
1 法国男孩对拍胸片说“不”!
一个12岁的法国男孩到民航总医院放射科拍胸片,他看到技师没有提醒他要做防护,也没有给他穿铅围裙等防护衣具,就扭头离开了。他告诉医院的大夫,在法国,患者拍胸片的时候大夫要告知X线的危害,并且给患者穿铅围裙、戴铅帽和铅围脖等防护用具———这已经是一个程序了。
7月7日,记者在民航总医院调查采访X线防护情况时,院长李松林给记者讲述了发生在3年前的这件事。也正是这件事,引起医院的高度重视,给患者配备了防护用具,还专门给拍X光片等射线检查的防护做了明确规定:患者做这类检查之前,技师必须明确告知射线的危害,并且让患者穿戴防护用品,尤其对孕妇和未成年人更要特别关注。
无独有偶,今年6月下旬,河南郑州某外语学校来自英国伦敦的英文外教约翰感觉胸闷,并且咳嗽不止,就到省会一家知名医院放射科接受胸透检查。由于医院没有告知并且也没有给受检者准备必要的防护衣具,约翰拒绝检查,愤然离开。此事被当地媒体披露后,引起强烈反响,河南省卫生厅高度重视此事,要求省城各大医院在10天内把防护用具配置齐全,并且严格履行告知义务。
2 放射性检查有规定
100年前,德国人伦琴发现X射线,由此开创了医学放射学的先河。二十世纪七十年代,英国人汉斯菲尔德发明计算机层面照相术(CT),使得X线可以观察到人体的软组织,引起放射学的一场革命。医生可以看到患者身体内部的情况,对疾病的治疗进行定位、定性,有的放矢。人类刚把X射线用于医学时也不知道它还会对人体有害,在实践中发现使用射线过多的人出现脱发、腹泻、皮肤溃疡甚至皮肤癌、白血病等,才逐渐认识到X线也是双刃剑,如果超剂量使用,对人体的伤害是很大的。
为用好这把“双刃剑”,国际社会对正确使用X射线做了一系列严格规定。国家卫生部在2002年1月3日发布了《国家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其中明确规定:“(用放射射线)对患者和受检者进行诊断、治疗时,应当按照操作规程,严格控制受照剂量,对临近照射的敏感器官和组织应当进行屏蔽防护。对孕妇和儿童进行医疗照射时,应当告知对健康的影响。”卫生部在《医用X线诊断防护安全操作要求》中还明确规定,对人体敏感部位和组织(如性腺、甲状腺、乳腺等)应采取适当屏蔽保护。
胸透是一种常用的射线检查方法,它利用了X线的穿透性、荧光性和摄影效应的特性,当X线穿透人体不同组织时,被吸收的程度不同,到达荧屏上的X线量就有差异,形成黑白对比不同的影像,为医生的诊断提供依据。胸透检查一般在数十秒,对人体的危害有限。成年人一年内做一、两次胸透几乎没有明显危害。但由于儿童正处于生长发育高峰期,细胞分裂活跃,比成年人敏感得多,且年龄越小越敏感(胚胎组织对射线更敏感),会造成部分机体细胞受损,这些受损细胞如果没能自我修复(也可能是异常修复),就会残存于机体里,像“定时炸弹”,在免疫力低下或促癌因素存在的情况下,开始疯狂复制,成为一个癌症病灶。所以说,放射检查次数做得越多,诱发癌症的概率就越大。在其放射检查后的未来几十年里,远后效应就可能被诱发。
我国的儿童放射卫生防护标准明确规定,不能把肺部的常规检查作为幼儿和青少年的常规检查(如体检)项目。约翰并不是第一个投诉者
“如果不是这位外教,我们不知道‘吃射线’还要‘吃’多久?”郑州市某外语学校外教约翰质疑并投诉他在拍X光片时得不到屏蔽防护的事件曝光后,在市民中一石激起千层浪。
其实,反映射线存在可能诱发癌症等严重疾病危害要求进行防护的,约翰并不是第一个。综合各方面反映的情况证实,在约翰之前,郑州市至少有两个家庭,既作为医生也作为射线的受害者,向有关医院反映并建议过。
郑州市著名老中医、骨科专家郭元春先生,生前曾多次建议医院给患者提供必要的防护,即使这种检查只有几秒钟,防护也是必要的、必需的。然而,由于各种因素和实际操作中的情况,郭元春的这个建议始终没有被采纳。
“事实上,爷爷也是X射线的受害者。”郭元春先生的孙女郭桥阁女士日前痛惜地说:“爷爷长期在射线下为病人做正骨手术,缺乏应有的防护,被射线诱发癌症的手指,在耄耋之年不得不截去。”
该市还有一位祖孙三代从事医务工作的田先生,在约翰事件发生后致电媒体:他爷爷使用的是手提X射线机,一直在X射线下工作,如今身患多种疾病,都和射线有关,尽管多次建议医院领导加强射线防护,但始终没有得到重视。卫生行政部门也没有监管,对患者的防护更是一片空白。
这位田先生还透露,一些大医院近年使用X射线手提机给患者开“小灶”,整个病房的人,甚至病房门口、隔壁的人群都会受到X射线的强烈照射。更为严重的是,一些学校和医院合作,竟然把这种仪器拿到教室里给学生做检查。不仅没人管,还被当作医院服务患者的美德来宣扬。
■ 一项搁置17年之久的技术措施终被采用
约翰事件曝光后,仅仅一个星期,河南省卫生厅就“严格按照卫生部规定”,立即采取措施,对省直各大医院展开了X射线防护专项检查,并要求市一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受患者对市一级医院射线防护的咨询和投诉。
河南省不少省直医院因此“迅速行动起来”,制订了购买10—30套防护用品的计划,并开始购置铅眼镜、铅围脖、铅裙等防护设备。其中,河南省中医学院已有5套防护用品投入使用。6月30日下午,河南省中医学院一附院放射科实施了该省第一例患者佩戴防护用品的X光检查。
看着自己10分钟前刚刚送到医院的射线防护用品已经穿戴到受检者身上,河南省某医疗贸易公司的业务员樊卫东告诉记者,仅昨天一天他们公司就卖给省级医院10套防护用品。
即便在尚未购买到防护用品的医院,检查组也发现,他们把医生的防护用品让给患者使用,并尽力对患者采取一定的防护措施。被检查的医院,全部在放射科显著位置张贴了“射线有害,请您佩戴防护用品”、“电离辐射有害”等警示标语、标志。河南省人民医院有关领导向检查组表示:一定在规定时限内(7月10日前)购齐防护用品。
河南省卫生厅检查组还针对患者担心的防护用品消毒和使用费用问题,要求各医院做好“原本属于他们自己的工作”。
至此,这项被搁置17年之久的技术措施终被采用。这还仅仅是从国家卫生部颁布有关规定算起。如果是从人们认识到射线的危害并发明防护设备算起,时间更长。
■ 在技术条件和政策规定之外,我们还需要什么?
一项显然十分符合人民群众需要的技术措施,如此长时间才被采用,到底是什么原因?
郑州大学二附院副教授马军博士说:“X射线防护,压根儿不是什么技术难题,而是一个常规技术,其产品的技术含量也并不高,无论是国产的、进口的,在质量上都是有保证的。”据了解,一套完整的防护设备的价格10-15万元,对省会绝大部分医院来说,并不会加重多少负担。马军说:“以前,医院没有给患者准备防护用品,既不是技术原因,也不是钱的原因。”
“同样也不是政策的原因!”河南省肿瘤医院副主任医师李印博士说:“早在1989年和2002年,国家卫生部就先后两次出台规定,要求使用防护用品。”
■ 原因究竟在哪里?
河南省卫生厅专项检查展开的时候,人们听到了来自医院方面的这样一句话:“只要省卫生厅要求,我们肯定会购买防护用品的。”
如果说河南省卫生厅的专项检查,是因为约翰事件的曝光,那么一些医院“积极行动”和“积极行动”背后的态度,则并不在于约翰的投诉,而在于“专项检查”,这是问题的实质和关键。否则,他们不会说“只要省卫生厅要求”那样的话。市民们评价:“这就是问题的所在!他们购买和使用防护用品,不是为患者的健康考虑的,而是为了让检查组领导满意。”还有不少市民担心,检查组走后,这些防护用品的使用率能有多高?
市民们还提出这样的质疑:“到底还有多少检查项目,是在患者的健康权得不到保护的情况下进行的?我们今天发现了拍X光片存在的隐患,既有技术支撑,又有政策规定,还拖十几年才落实;那么,对于那些目前尚未发现的检查项目的危害,到什么时候才能弄个明白,才能得到解决?”
此间专家评价:其实,不仅仅是一个X射线防护,也不仅仅是医疗技术,对于许多方面的技术的应用来说,在技术成熟度和政策都不成问题的情况下,就是没有人去采用、没有人去落实。这已是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一项简单的技术措施,国家出台规定已有17年,如果不是媒体曝光,还要搁置多久?非要等上级领导说了,才去雷厉风行。这背后又暴露出什么社会问题?我们采用技术的目的,究竟是给个别领导看的,还是去造福群众、造福社会的?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现象?这些问题,难道不更加值得我们深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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